从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获悉,外资公司依照缅甸《新公司法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, 将可向民众销售股票。
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成员吴特春表示,外资公司依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,股票既可通过仰光证交所销售,也可在委员会的监管下在别的地方销售。
吴特春说,意欲在仰光股市上市的外资公司, 须依法向缅甸投资与公司局(DICA)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。新《缅甸公司法》表明,外资公司获准在本地公司投入35%的股份。旧《缅甸公司法》对缅甸本地公司和外资公司的规定不同。新《缅甸公司法》对国内外公司制定统一的规定。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即将公布外资公司上市的准则。
缅甸投资与公司局处长吴苗敏表示,现在外国人可在三个情况进入股市,其一是外国人可在本地股份有限公司入股,其二是外国人在本地公司投入35%的股份后依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,其三是海外外资公司依法在缅注册股份有限公司。
依照1914年颁布的旧《缅甸公司法》,外国人入股1% 的公司属于外资公司。新《缅甸公司法》则外国人可在本地公司入股35%。
仰光证交所8月1日公布,新《缅甸公司法》于8
月1日开始生效,但外国人暂时还不能进行股票交易。吴特春说,有关外国人在股市进行股票交易的规则,证交所将会进一步公布。
据悉,截止目前,在投资与公司局依法注册的外资公司和分公司共有6000家左右。根据新《缅甸公司法》,这些公司须重新注册。
目前,缅甸共有5家上市公司,分别是: F
i r s t Myanmar Investment(FMI)、 Myanmar Thilawa SEZ Holdings Limited
(MTSH) 、 Myanmar Citizens Bank (MCB) 和First Private Bank Limited (FPB)、TMH
Tele-com Public公司。